据新华社广州6月23日电受广东省高级法院委托,东莞市中级法院今天依法对“四·二八”杀害台商林福源、林福明的凶手胡中望、胡洛兵核准死刑,并押赴刑场执行。
胡中望、胡洛兵均系湖北省通城县农民。2000年4月28日,胡中望、胡洛兵携带作案工具潜入常奕厂内,用铁水管猛击林福源、林福明的头部,致使二林严重颅脑损伤死亡。胡中望、胡洛兵还搜劫走人民币2000元、手提电话两部。
东莞市中级法院今年6月2日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胡中望、胡洛兵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各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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